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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0

撤積金對沖方案兩建議

總商會認同有需要檢討現行強積金制度並加強僱員的退休保障,商界願意承擔額外供款,但政府最近提出的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引起商界重大憂慮,如果全盤落實勢必嚴重打擊中小企的經營,損害本港營商環境。

最惹人憂慮之處是,政府完全漠視企業本身早已有為強積金供款,大石砸死蟹地強將繳付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兩金)的責任全部加諸僱主身上。根據政府方案,政府承諾在12年內提供172億元「補貼」,協助企業應付兩金開支。但政府提供的「補貼」,是雙層按年遞減的。從第13年起,所有負擔已完全轉移到僱主身上。

政府並規定僱主要向一獨立的專項儲蓄戶口,供款相等於僱員有關月薪百分之一的金額,直至戶口累算權益達到僱員薪酬開支的百分之十五為止,該戶口只可用於支付兩金。上述方案根本無視長期服務金和強積金功能重疊的問題。

儘管政府承諾在12年內「補貼」172億元,但期內企業的供款卻高達672億元,是政府的4倍!而且,部分僱主隨時因為戶口結餘不足,需要額外付款補足兩金。必須強調,說政府「補貼」商界,根本用詞不當,政府本身在退休保障問題應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現在政府的方案根本遠遠超出許多中小型企業所能承擔的能力。

政府本身也承認,支付兩金的龐大開支對不少企業來說相當吃力。政府數字顯示,在方案實施後的第20年,預計百分之二十一僱主、即五個有一個,其專項戶口結餘仍然不足以支付兩金開支,他們平均要額外付出高達30.6萬元,而其中百分之四十四中小型企業更平均要額外支付21.9萬元。

新方案涉及的計算方式複雜,行政程序繁瑣,成本高昂,實在令人難以理解。沿用政府方案框架,我們初步就取消「對沖」有以下想法:

一、類似政府方案,僱主須開設專項戶口應付兩金開支,並以僱員每月收入百分之一供款,直至賬戶結餘相等於僱員薪酬開支的百分之十五為止。當僱主需要支付兩金時,政府須承擔一半的兩金開支,餘額則由僱主戶口支付。

二、如果戶口結餘不足以支付僱主承擔的部分,政府會為僱主提供相等於差額的免息過渡貸款。其後僱主向戶口注入的供款將首先用作償還政府貸款,然後再儲存作支付兩金之用。

這些改動有幾個重要好處。首先,支付兩金的責任由僱主和政府公平地共同承擔。其次,根據政府計算方法,由於政府和僱主的支出將於戶口結餘達到僱員薪酬百分之十五後停止,故此雙方所負擔的責任並非「一生一世」。以2017年的數字粗略估算,15年內政府的總承擔金額約為375億,而僱主向專項戶口的供款將會高達840億元,仍比政府多逾一倍。

就每年約50億元的兩金開支,總商會建議政府和商界應各承擔25億元,只約相等於政府上個財政年度1500億元盈餘的百分之二。與政府方案相比,以上的運作更簡單易明,既提供紓緩作用,亦移除中小企業現金流的不確定性。

由於商界能夠掌握的數字有限,以上只能視作為基於政府方案框架所引伸出來的一些初步構想。和諧的勞資關係是香港賴以成功的要素,商界明白員工是企業最寶貴的資產,並願意為僱員的退休保障福利承擔更多。我們會繼續與政府及其他持份者磋商,探討切實可行的方案。最終所採納的建議應照顧到僱主、僱員、本港經濟發展以至社會整體的利益。

袁莎妮 香港總商會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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