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 助 電 腦
編 印 郵 件 標 籤 , 直 接 郵 遞 至 選 定 行 業 的 個 別 人 士
本 會 用 電 腦 處 理 4,000 會
員 機 構 的 資 料 , 包 括 業 務 的 詳 細 資 料 、 總 裁 或 行 政
人 員 的 姓 名 , 以 往 的 營 業 額 記 錄 、 僱 員 人 數 、 資 本
投 資 額 等 。
閣 下 可 選 擇 把 郵 件 送 達 所 有 會 員 機 構 , 並 直 接 寄 予
公 司 的 聯 絡 人 , 一 般 是 公 司 高 級 行 政 人 員 。 不 過 ,
若 閣 下 要 求 選 定 某 一 個 組 別 , 本 會 也 可 預 先 在 資 料
庫 中 找 出 符 合 要 求 的 公 司 總 數 ( 如 進 口 商 / 出 口 商
/ 製 造 商 , 以 產 品 、 每 年 營 業 額 、 僱 員 人 數 界 分 等
) , 讓 閣 下 有 所 預 算 , 再 決 定 是 否 使 用 此 項 服 務 。
本 會 在 未 收 到 閣 下 的 訂 單 前 , 期 間 所 作 服 務 , 一 律
無 須 收 費 。 然 而 , 本 會 須 先 收 到 閣 下 的 款 項 , 始 進
行 郵 遞 服 務 。
收 費
按 收 件 人 名 稱 , 每 個 3.50 港 元 (
會 員 收 費 為 每 個 2.50 港
元 ) , 加 基 本 費 用 ( 如 郵 費 和 信 箋 信 封 等 ) 。 基 本
郵 費 將 按 郵 件 的 類 別 , 以 及 閣 下 是 否 提 供 信 封 而 有
所 差 別 。
2)
連 同 本 會 《
工 商 月 刊 》 郵 寄 予 所 有 會 員 機 構
此 項 郵 遞 服 務 的 收 件 者 為 所 有 會 員 機 構
, 不 按 行 業 分 類 。
藉 這 項 郵 遞 服 務 , 閣 下 的 郵 件 可 直 接 送 達 活 躍 從 事
經 濟 活 動 的 各 行 各 業 機 構 。
**
閣 下 的 郵 件 將 連
同 本 會 《 工 商 月 刊 》 一 併 寄 出 , 郵 遞 日 期 約 為 每 月
中 旬 。
收 費t
此 項 服 務 收 費 , 按 公 司 郵 遞 地 址 , 每 個 2.00 港 元 ( 會 員 1.50 港 元 ) , 並 加 基 本 費 用 如 附 加 郵
費 , 表 1 詳 列 有 關 收 費 。
| 重 量 |
收 費 |
| 0-6 克 |
免 費 |
| 7-10 克 |
0.60 港 元 |
| 11-20 克 |
1.20 港 元 |
| 21-35 克 |
1.80 港 元 |
| 35 克 以 上 |
待 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