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03 年 10月
中 華 經 濟 速 遞 民 資 與 外 資 的 比 較
外 資 簇 擁 中 國 是 世 界 視 點 , 但 民 間 投 資 者 投 入 的 資 金 其 實 更 多 朱 丹 中 國 在 改 革 開 放 以 前 , 所 有 投 資 行 為 都 是 政 府 主 導 , 這 是 資 源 錯 配 和 投 資 效 益 低 的 底 因 。 改 革 開 放 20 年 之 後 , 中 國 已 是 世 界 上 吸 納 最 多 外 資 的 國 家 。 投 資 比 重 中 國 的 資 金 來 源 基 本 上 包 括 國 家 、 民 間 和 外 商 。 2001 年 , 三 者 在 國 家 總 投 資 中 的 比 重 約 為 47 : 44 : 9 。 2002 年 民 間 投 資 增 加 16% , 外 商 投 資 增 加 12.6% 。 以 民 間 投 資 在 1980 至 2000 年 每 年 平 均 增 長 23% 的 速 度 來 看 , 它 實 與 國 家 投 資 相 差 不 遠 。 外 商 投 資 對 中 國 的 貢 獻 不 在 於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 因 它 在 社 會 總 投 資 中 的 比 重 少 於 10% , 這 亦 是 非 典 雖 然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減 少 外 商 投 資 , 但 不 會 對 中 國 生 產 總 值 數 字 帶 來 顯 著 影 響 的 原 因 。 外 商 投 資 對 中 國 真 正 的 意 義 , 在 於 推 動 市 場 經 濟 和 幫 助 中 國 打 開 海 外 市 場 。 從 中 國 今 天 的 市 場 化 程 度 和 開 拓 的 海 外 市 場 觀 察 , 雖 然 外 商 投 資 在 中 國 投 資 中 所 佔 比 重 小 , 卻 對 內 地 經 濟 十 分 重 要 。 投 資 環 境 對 於 外 商 , 中 國 的 吸 引 力 主 要 在 於 政 治 穩 定 、 經 濟 發 展 迅 速 、 勞 動 力 低 廉 、 市 長 潛 力 巨 大 、 稅 務 優 惠 和 日 益 優 良 的 基 礎 設 施 , 投 資 的 硬 環 境 甚 具 競 爭 力 。 至 於 軟 環 境 , 縱 還 有 諸 多 不 盡 人 意 之 處 , 如 審 批 手 續 複 雜 、 政 府 運 作 欠 缺 透 明 度 、 對 知 識 產 權 保 護 不 力 , 但 在 中 國 入 世 後 已 顯 著 改 善 。 相 比 之 下 , 民 間 的 投 資 環 境 較 為 遜 色 。 除 了 沒 有 外 資 的 稅 務 優 惠 外 , 融 資 渠 道 十 分 狹 窄 , 市 場 准 入 門 檻 仍 然 很 高 。 例 如 , 在 開 放 程 度 較 高 的 東 莞 市 , 全 市 80 個 行 業 中 允 許 外 資 進 入 的 有 62 個 , 允 許 民 間 資 本 進 入 的 只 有 41 個 。 此 外 , 民 間 投 資 的 法 律 保 障 不 力 、 非 法 剝 奪 、 損 害 私 有 財 產 的 現 象 時 有 發 生 。 困 擾 外 商 的 亂 收 費 、 亂 罰 款 問 題 , 對 民 營 企 業 的 影 響 更 為 嚴 重 。 這 些 都 阻 礙 民 間 投 資 的 積 極 性 , 但 它 有 著 強 大 的 生 命 力 , 一 大 批 盈 利 豐 厚 的 民 營 企 業 如 新 希 望 集 團 、 紅 豆 集 團 等 都 顯 示 民 間 投 資 的 智 慧 和 眼 光 。 投 資 行 業 中 國 70% 的 外 資 都 投 向 了 製 造 業 。 近 年 , 外 商 投 資 已 從 以 勞 動 密 集 型 產 業 為 主 , 轉 向 資 本 密 集 的 高 技 術 領 域 進 發 。 現 時 , 外 商 在 中 國 設 立 的 研 發 機 構 超 過 400 家 。 商 業 服 務 成 為 外 資 增 長 最 快 的 領 域 , 今 年 上 半 年 實 際 利 用 外 資 增 加 28% 。 由 於 「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安 排 」 於 2004 年 開 始 實 施 , 中 國 對 香 港 進 一 步 開 放 的 18 個 服 務 行 業 料 將 吸 引 更 多 港 資 。 民 間 投 資 主 要 分 佈 於 勞 動 密 集 的 製 造 業 , 如 食 品 加 工 、 服 裝 等 傳 統 行 業 , 以 及 批 發 、 零 售 、 房 地 產 等 一 般 服 務 行 業 。 資 本 和 技 術 密 集 的 行 業 , 如 電 子 通 訊 、 交 通 運 輸 設 備 、 金 融 等 , 民 間 投 資 的 比 重 不 但 低 於 國 有 資 本 , 還 低 於 外 國 資 本 。 但 這 並 不 表 示 民 間 資 本 不 能 在 這 些 行 業 生 存 , 如 華 為 技 術 、 民 生 銀 行 等 民 營 企 業 便 十 分 成 功 。 主 要 瓶 頸 在 於 民 間 資 本 籌 資 單 一 、 規 模 較 小 。 2000 年 , 中 國 民 營 企 業 的 平 均 註 冊 資 金 不 超 過 人 民 幣 70 萬 元 , 外 資 企 業 則 平 均 為 人 民 幣 1,800 萬 元 。 未 來 方 向 在 中 國 經 濟 邁 向 市 場 化 的 過 程 中 , 國 有 經 濟 的 分 額 在 逐 漸 縮 小 。 中 國 將 統 一 內 外 稅 制 , 並 使 外 資 和 民 間 資 本 在 同 一 競 爭 領 域 享 有 同 樣 的 准 入 政 策 。 當 二 者 在 投 資 環 境 的 分 別 愈 來 愈 小 , 中 國 就 真 正 過 渡 成 為 市 場 經 濟 。 B 朱 丹 為 香 港 總 商 會 副 經 濟 師 , 電 郵 : ruby@chamber.org.hk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