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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 5 月


工 商 月 刊

立 法 會 工 作 報 告

 

問 責 制 有 助 經 濟 發 展

總 商 會 立 法 會 代 表 田 北 俊 議 員 就 行 政 長 官 於 4 月 17 日 在 立 法 會 上 公 佈 的 主 要 官 員 問 責 制 , 分 享 個 人 見 解

經 過 一 年 多 的 研 究 , 政 府 終 於 擬 定 了 高 官 問 責 制 的 細 節 , 宣 佈 將 設 立 14 個 主 要 官 員 職 位 , 包 括 三 名 司 長 和 11 名 局 長 。 對 於 問 責 制 的 設 立 , 我 認 為 是 香 港 政 制 的 一 大 進 步 , 不 僅 可 除 去 政 府 過 往 權 責 不 清 等 弊 病 , 而 且 對 本 港 經 濟 發 展 、 提 升 競 爭 力 也 有 幫 助 。

政 府 施 政 向 來 實 行 「 集 體 負 責 制 」 , 但 實 際 上 若 出 現 失 誤 , 甚 少 會 有 人 承 擔 責 任 ; 況 且 所 有 政 策 局 局 長 都 屬 公 務 員 身 分 , 原 則 上 更 毋 須 負 上 政 治 責 任 。 這 種 制 度 顯 然 存 在 權 責 不 清 的 弊 病 , 難 免 引 起 不 少 問 題 , 公 屋 短 樁 事 件 便 是 一 個 例 子 。

政 府 施 政 影 響 營 商 環 境

眾 所 周 知 , 營 商 環 境 的 好 壞 , 實 在 與 政 府 施 政 是 否 有 效 率 、 具 果 效 有 莫 大 關 係 。 隨 著 本 港 經 濟 轉 型 , 政 府 亦 必 須 與 時 並 進 , 要 快 速 因 應 經 濟 變 化 , 推 出 各 項 有 利 營 商 及 加 強 競 爭 力 的 政 策 。

鑑 於 現 行 架 構 的 種 種 問 題 , 推 行 問 責 制 無 疑 是 理 想 的 解 決 辦 法 。 在 整 個 方 案 中 , 我 最 關 心 的 是 如 何 吸 引 政 府 以 外 的 人 才 加 入 , 擔 當 問 責 制 局 長 。 這 是 整 個 方 案 成 功 與 否 的 關 鍵 。

吸 納 外 界 人 才 加 入 政 府 , 肯 定 會 帶 來 好 處 , 因 為 憑 藉 他 們 對 相 關 界 別 的 認 識 和 經 驗 , 可 為 政 府 決 策 帶 來 新 思 維 ; 尤 其 是 在 財 經 、 工 商 、 經 濟 等 事 宜 上 , 業 界 人 士 的 觸 覺 一 定 比 公 務 員 敏 銳 , 所 提 出 的 政 策 亦 會 切 合 香 港 經 濟 發 展 的 需 要 。

對 外 界 人 才 來 說 , 若 考 慮 加 入 政 府 , 薪 酬 相 信 並 非 關 鍵 因 素 ; 反 而 , 有 否 發 揮 空 間 、 入 職 前 和 離 職 後 的 限 制 等 , 才 是 他 們 的 考 慮 重 點 。 政 府 的 方 案 列 明 , 準 局 長 入 職 前 要 通 過 品 格 審 查 和 體 格 檢 查 , 這 點 並 無 太 大 爭 議 。 然 而 , 對 於 離 職 後 的 要 求 , 我 則 擔 憂 限 制 過 嚴 , 令 人 才 卻 步 。

離 職 後 限 制 不 宜 過 嚴

政 府 建 議 問 責 制 局 長 離 職 一 年 後 , 始 能 返 回 原 來 界 別 ; 若 在 一 年 內 受 聘 於 其 他 工 作 , 須 事 先 徵 求 一 個 專 責 委 員 會 的 意 見 。 這 規 限 實 在 比 很 多 國 家 還 要 嚴 格 , 未 必 為 有 關 人 才 所 接 受 , 所 以 政 府 有 需 要 考 慮 縮 短 有 關 限 期 , 才 能 較 易 吸 納 到 所 需 人 才 。

此 外 , 為 使 問 責 制 暢 順 運 作 , 我 認 為 政 府 還 需 要 全 面 考 慮 以 行 政 立 法 關 係 配 合 。 現 時 政 府 在 立 法 會 內 沒 有 穩 定 票 數 可 令 政 策 通 過 , 確 令 施 政 存 在 一 定 難 度 , 所 以 若 委 任 具 政 黨 背 景 的 立 法 會 議 員 加 入 行 政 會 議 , 與 各 局 長 商 討 政 策 , 將 可 使 擬 定 的 政 策 較 易 獲 有 關 政 黨 支 持 , 並 得 立 法 會 通 過 , 從 而 有 助 提 高 局 長 施 政 的 效 率 和 果 效 。

對 於 有 批 評 指 問 責 制 旨 在 使 行 政 長 官 獨 攬 大 權 , 我 認 為 這 實 屬 庸 人 自 擾 。 基 本 法 早 有 規 定 行 政 長 官 擁 有 特 區 的 行 政 權 力 , 根 本 沒 有 所 謂 「 攬 權 」 的 問 題 , 而 且 環 顧 世 界 許 多 民 主 國 家 如 美 國 和 英 國 , 也 有 類 似 的 內 閣 形 式 , 運 作 也 甚 為 理 想 。 若 有 人 以 此 揣 測 為 藉 口 , 阻 慢 問 責 制 的 實 施 , 一 定 不 為 社 會 所 接 受 。

落 實 方 案 愈 早 愈 好

正 如 上 述 , 問 責 制 是 關 乎 香 港 的 社 會 和 經 濟 利 益 , 當 然 愈 快 落 實 愈 好 , 而 政 府 亦 表 明 希 望 方 案 能 於 7 月 1 日 起 生 效 。 雖 然 如 此 , 立 法 會 仍 有 責 任 謹 慎 審 議 有 關 法 例 , 避 免 出 現 法 律 漏 洞 。 我 已 參 加 了 立 法 會 一 個 專 責 委 員 會 , 參 與 審 議 工 作 。 稍 後 若 有 任 何 進 展 , 我 定 當 盡 快 向 各 位 匯 報 。

以 上 內 容 純 為 本 人 意 見 。 如 您 有 任 何 意 見 , 歡 迎 直 接 向 我 反 映 。 通 訊 地 址 : 中 環 昃 臣 道 8 號 立 法 會 大 樓 ; 電 郵 : tpc@jamestien.com ; 電 話 : 2500 1013 ; 傳 真 : 2368 5292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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