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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 8 月
封 面 故 事 珠 三 角 整 合 : 開 拓 合 作 契 機
馬 氏 論 道 , 鑑 於 「 一 國 兩 制 」 政 策 , 這 種 融 合 只 能 成 立 於 中 層 經 濟 。 這 層 面 的 經 濟 探 索 企 業 與 中 介 機 構 的 互 動 , 對 國 家 或 地 區 經 濟 繁 榮 的 影 響 。 馬 氏 界 定 經 濟 群 為 「 擁 有 緊 密 地 緣 關 係 的 同 業 互 連 公 司 和 聯 營 機 構 」 , 而 這 類 經 濟 群 普 遍 存 在 於 中 層 經 濟 。 對 經 濟 群 進 行 深 入 研 究 , 有 助 香 港 順 利 強 化 與 珠 三 角 的 整 合 。 馬 氏 確 定 , 經 濟 群 的 競 爭 力 和 創 新 程 度 , 是 促 進 國 家 經 濟 繁 榮 的 兩 大 要 素 。 它 們 的 強 弱 可 用 鑽 石 形 架 構 分 析 , 架 構 的 四 個 要 點 量 度 群 體 的 不 同 特 性 : 要 素 ( 投 入 資 源 ) 準 則 強 大 經 濟 群 的 組 成 建 基 於 龐 大 的 資 源 , 如 人 力 / 資 本 、 實 體 和 資 訊 基 建 , 可 供 企 業 採 用 。 需 求 準 則 強 大 的 經 濟 群 著 重 滿 足 主 要 客 戶 的 需 要 , 亦 監 測 客 戶 未 來 的 需 要 。 企 業 策 略 和 競 爭 經 濟 群 在 自 由 的 市 場 環 境 ( 由 政 府 提 供 ) 中 成 功 發 展 業 務 , 合 作 機 構 可 以 互 通 訊 息 。 馬 氏 指 出 , 港 府 和 總 商 會 的 方 針 正 確 。 相 關 和 支 援 工 業 經 濟 群 有 賴 從 事 相 關 業 務 和 密 集 式 工 業 的 本 地 供 應 商 支 持 。 馬 氏 說 , 最 終 目 的 是 深 化 經 濟 群 的 聯 繫 , 以 分 享 獨 有 的 資 源 , 同 時 窺 探 與 其 他 群 體 連 繫 所 產 生 的 商 機 。 香 港 與 珠 三 角 其 他 城 市 已 加 強 在 物 流 、 運 輸 、 旅 遊 和 金 融 服 務 等 大 型 產 業 的 合 作 。 若 利 用 上 述 架 構 深 入 分 析 , 將 有 助 加 快 和 準 確 衡 量 固 有 和 未 來 的 融 合 。 馬 氏 總 結 演 說 時 提 出 三 項 要 點 。 首 先 , 他 敦 促 政 府 努 力 推 廣 珠 三 角 區 內 的 經 濟 群 。 企 業 方 面 , 他 認 為 需 要 創 新 , 並 與 相 關 群 體 合 作 。 至 於 存 在 合 作 關 係 的 機 構 , 他 力 倡 創 立 一 個 正 式 的 體 制 , 促 進 區 域 合 作 。 馬 氏 明 言 : 「 這 不 僅 是 零 和 遊 戲 , 也 是 雙 贏 遊 戲 。 合 作 能 提 升 地 區 競 爭 力 、 生 產 力 和 促 進 經 濟 繁 榮 , 人 人 受 惠 。 」 收 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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