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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 8 月
冼 柏 堅 專 欄 新 增 數 據 透 現 特 區 金 融 實 力 ...... 惟 固 有 統 計 數 字 顯 示 財 政 劣 勢 持 續 冼 柏 堅 六 月 底 至 七 月 初 , 香 港 特 區 成 立 五 週 年 和 行 政 長 官 新 委 主 要 官 員 宣 誓 就 職 等 消 息 不 絕 如 縷 , 成 為 矚 目 的 焦 點 。 政 府 於 期 內 公 佈 的 多 個 經 濟 報 告 , 縱 使 內 容 翔 實 , 卻 未 能 獲 得 市 民 廣 泛 的 關 注 。 其 中 兩 項 重 要 的 統 計 數 據 屬 於 首 次 發 表 , 整 體 上 給 本 港 經 濟 帶 來 正 面 訊 息 。 這 兩 份 統 計 分 別 為 2000 至 01 年 香 港 國 際 投 資 頭 寸 ( 於 6 月 21 日 公 佈 ) 及 2002 年 第 一 季 香 港 對 外 債 務 統 計 數 據 ( 於 6 月 24 日 公 佈 ) 。 前 者 的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 香 港 企 業 的 國 際 投 資 淨 值 達 21,231 億 港 元 ( 2,720 億 美 元 ) 。 後 者 的 結 算 結 果 是 , 香 港 截 至 今 年 三 月 的 對 外 債 務 總 和 ( 全 部 來 自 私 營 界 別 ) 為 28,079 億 港 元 ( 3,600 億 美 元 ) 。 期 內 發 佈 的 第 三 份 統 計 ( 於 6 月 29 日 公 佈 ) , 圍 繞 本 年 五 月 和 本 財 政 年 度 首 兩 個 月 ( 四 月 及 五 月 ) 的 財 政 狀 況 。 這 些 數 字 一 如 所 料 , 不 大 理 想 。 先 說 財 務 狀 況 , 政 府 公 佈 2002 至 03 財 政 年 度 首 兩 個 月 的 綜 合 帳 目 顯 示 , 截 至 五 月 底 的 赤 字 為 146.2 億 港 元 。 香 港 經 濟 於 1997 至 98 年 經 歷 東 亞 金 融 危 機 後 , 於 1999 至 2000 年 間 掉 頭 回 升 。 不 過 , 上 述 數 據 卻 是 該 年 度 以 後 , 於 年 初 出 現 的 最 大 財 政 赤 字 。 1999 至 2000 、 2000 至 01 和 2001 至 02 等 年 度 頭 兩 個 月 的 赤 字 , 分 別 為 179.2 億 港 元 、 70.7 億 港 元 和 131.4 億 港 元 。 儘 管 在 上 列 赤 字 中 , 1999 至 2000 年 頭 兩 個 月 的 赤 字 最 大 , 但 整 年 來 說 , 香 港 卻 能 錄 得 溫 和 的 財 政 盈 餘 (99.4 億 港 元 ) 。 原 因 是 本 港 經 濟 乍 現 短 暫 復 甦 , 但 繼 後 卻 因 猶 存 至 今 的 世 界 和 本 土 經 濟 不 明 朗 景 況 而 逆 轉 。 至 於 2000 至 01 及 2001 至 02 年 , 則 相 繼 錄 得 全 年 赤 字 , 分 別 為 78.1 億 港 元 及 龐 大 的 633.2 億 港 元 。 1997 至 98 年 的 情 況 一 樣 , 全 年 赤 字 為 232.7 億 港 元 。 政 府 指 出 : 「 由 於 主 要 的 收 入 包 括 稅 款 均 慣 常 在 財 政 年 度 的 後 期 收 取 , 因 此 在 年 度 初 期 出 現 赤 字 屬 於 正 常 」 。 這 觀 點 也 無 可 厚 非 。 然 而 , 一 般 估 計 本 年 經 濟 復 甦 步 伐 只 屬 溫 和 , 故 實 難 指 望 能 產 生 足 以 應 付 政 府 目 前 支 出 水 平 的 收 入 。 報 告 清 楚 顯 示 , 本 財 政 年 度 首 兩 個 月 的 收 入 下 跌 3.2% 至 234.3 億 港 元 , 開 支 卻 增 加 1.9% 至 380.5 億 港 元 。 即 使 政 府 已 鑑 於 目 下 的 經 濟 狀 況 , 包 括 前 景 不 明 朗 和 收 入 表 現 欠 佳 等 , 預 計 2002 至 03 年 度 財 赤 為 452 億 港 元 , 並 已 為 此 作 好 準 備 , 政 府 仍 明 顯 有 需 要 控 制 開 支 。 對 於 特 區 經 濟 , 較 正 面 的 訊 息 應 是 政 府 於 6 月 21 日 首 次 公 佈 的 2000 與 01 年 香 港 國 際 投 資 頭 寸 統 計 數 據 , 數 據 主 要 顯 示 一 個 經 濟 體 系 的 對 外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存 量 等 資 產 負 債 情 況 。 在 2001 年 底 , 香 港 的 對 外 金 融 資 產 ( 即 香 港 企 業 在 海 外 擁 有 的 資 產 ) 總 值 為 84,878 億 港 元 ( 10,882 億 美 元 ) , 對 外 負 債 總 值 ( 即 香 港 企 業 的 對 外 負 債 ) 為 63,646 億 港 元 ( 8,160 億 美 元 ) 。 由 此 得 知 , 香 港 相 對 全 球 其 他 經 濟 體 系 , 是 淨 債 權 的 投 資 者 , 於 去 年 底 的 對 外 金 融 資 產 淨 值 達 21,231 億 港 元 (2,720 億 美 元 ) , 相 當 於 去 年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的 168.2% ( 詳 細 數 據 載 於 附 表 ) 。 正 如 政 府 指 出 , 這 些 實 質 數 據 再 次 反 映 香 港 是 高 度 外 向 型 的 經 濟 體 系 , 亦 是 區 內 擁 有 龐 大 跨 境 投 資 的 主 要 金 融 中 心 。 國 際 投 資 頭 寸 主 要 由 有 價 證 券 投 資 、 其 他 投 資 及 直 接 投 資 組 成 , 其 中 只 有 直 接 投 資 為 負 債 淨 頭 寸 。 這 表 示 香 港 非 居 民 的 直 接 投 資 總 值 較 香 港 居 民 在 外 地 的 直 接 投 資 總 值 為 多 。 金 融 衍 生 工 具 資 產 及 儲 備 資 產 為 另 外 兩 個 資 產 組 成 部 分 , 前 者 相 對 較 少 , 後 者 只 屬 政 府 財 政 項 目 。 在 2001 年 底 , 其 他 投 資 佔 對 外 金 融 資 產 總 值 的 35.7% , 反 映 香 港 在 轉 移 資 金 往 世 界 其 他 地 方 方 面 , 扮 演 國 際 銀 行 中 心 的 角 色 。 直 接 投 資 是 香 港 對 外 資 產 的 第 二 大 組 成 部 分 , 佔 對 外 金 融 資 產 總 值 33.1% 。 這 反 映 香 港 是 世 界 其 他 地 方 , 尤 其 是 中 國 內 地 的 主 要 外 來 直 接 投 資 者 。 數 字 也 反 映 香 港 企 業 普 遍 在 離 岸 金 融 中 心 , 如 英 屬 維 爾 京 群 島 、 百 慕 達 , 設 立 無 業 務 經 營 公 司 , 以 轉 移 直 接 投 資 資 金 返 回 香 港 或 往 其 他 地 方 。 香 港 對 外 金 融 資 產 總 值 的 19.3% 為 在 外 地 的 有 價 證 券 投 資 。 其 中 54.8% 為 債 務 證 券 , 其 餘 45.2% 為 股 本 證 券 。 儲 備 資 產 佔 香 港 對 外 金 融 資 產 總 值 的 10.2% 。 居 民 持 有 的 金 融 衍 生 工 具 資 產 只 佔 1.7% 。 與 2000 年 底 比 較 , 2001 年 底 的 對 外 金 融 資 產 總 值 減 少 4.6% , 或 4,115 億 港 元 , 資 產 淨 頭 寸 則 上 升 3,936 億 港 元 。 至 於 香 港 的 對 外 金 融 負 債 , 其 中 52.6% 為 直 接 投 資 , 反 映 香 港 吸 引 很 多 非 居 民 企 業 設 立 直 接 投 資 公 司 。 另 一 方 面 這 亦 歸 因 於 源 自 香 港 的 資 金 , 經 離 岸 金 融 中 心 回 流 至 香 港 所 致 。 其 他 投 資 負 債 佔 總 值 31.5% , 與 其 他 投 資 資 產 一 樣 , 大 部 分 其 他 投 資 負 債 與 銀 行 界 的 存 款 和 貸 款 有 關 。 有 價 證 券 投 資 負 債 佔 14.6% ( 集 中 於 股 本 證 券 , 佔 總 值 的 86.4% ) , 金 融 衍 生 工 具 負 債 只 佔 1.43% 。 與 2000 年 底 比 較 , 2001 年 底 的 對 外 金 融 負 債 總 值 減 少 11.2% 。 政 府 發 言 人 表 示 , 香 港 的 國 際 投 資 頭 寸 相 當 穩 健 , 這 與 七 大 工 業 國 最 近 期 的 對 外 金 融 資 產 淨 頭 寸 比 較 , 整 體 來 說 相 當 理 想 。 發 言 人 亦 指 出 , 香 港 對 外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在 2001 年 均 隨 全 球 經 濟 下 滑 而 告 跌 。 但 由 於 資 產 的 跌 幅 較 負 債 的 跌 幅 為 小 , 對 外 金 融 資 產 淨 值 較 2000 年 顯 著 上 升 22.8% 。 一 如 香 港 國 投 資 頭 寸 , 首 次 公 佈 的 2002 年 第 一 季 對 外 債 務 統 計 數 據 亦 顯 示 類 同 的 穩 健 情 況 。 在 2002 年 3 月 底 , 量 度 香 港 除 股 本 負 債 以 外 , 尚 未 償 還 債 務 總 額 的 對 外 債 務 總 和 為 28,079 億 港 元 ( 3,600 億 美 元 ) , 相 當 於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的 223.3% 。 銀 行 界 別 的 大 量 對 外 債 務 主 要 是 境 外 銀 行 向 本 地 銀 行 的 同 業 存 放 , 反 映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中 介 角 色 。 至 於 非 銀 行 私 營 界 別 , 直 接 投 資 以 外 的 對 外 債 務 處 於 低 水 平 , 顯 示 他 們 普 遍 並 不 過 於 倚 賴 對 外 借 貸 作 為 資 金 的 來 源 。 B 冼 柏 堅 為 總 商 會 首 席 經 濟 師 , 電 郵 : perkin@chamber.org.hk 。
註:1. 數字會因湊整關係而略有出入。 2. 「淨值」是對外資產總值與對外負債總值之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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