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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 1 月
立 法 會 工 作 報 告 應 付 赤 字 唯 靠 儲 備 與 節
流 我 撰 寫 本 文 的 時 候 , 正 值 美 國 公 佈 2001 年 內 第 11 次 減 息 。 雖 然 美 國 已 連 環 減 息 來 刺 激 經 濟 , 但 失 業 率 仍 持 續 上 升 , 最 近 更 升 至 六 年 來 的 最 高 位 5.7% , 令 人 擔 心 可 能 會 對 內 部 消 費 造 成 打 擊 , 拖 慢 復 甦 速 度 。香 港 經 濟 的 復 甦 步 伐 勢 必 在 美 國 之 後 , 所 以 按 照 目 前 的 情 況 , 港 人 或 要 忍 受 多 一 段 艱 苦 日 子 。 此 時 政 府 需 動 用 較 多 儲 備 來 紓 解 民 困 和 改 善 營 商 環 境 , 是 無 可 避 免 的 。反 對 現 時 加 稅 或 開 新 稅 政 府 早 前 透 露 , 今 年 度 財 政 赤 字 很 可 能 會 由 最 初 預 算 的 30 億 港 元 , 大 幅 增 至 600 億 元 , 創 歷 年 最 高 紀 錄 。 雖 然 如 此 , 我 仍 反 對 政 府 現 時 以 加 稅 或 開 徵 新 稅 來 增 加 收 入 , 但 對 於 財 政 司 司 長 表 明 會 首 先 考 慮 以 節 流 來 改 善 赤 字 , 則 絕 對 支 持 。正 如 我 一 直 強 調 , 政 府 其 實 有 很 大 的 節 流 空 間 , 尤 其 是 薪 津 開 支 部 份 。 普 遍 公 務 員 的 薪 酬 的 確 高 於 私 營 機 構 僱 員 三 、 四 成 , 且 享 有 的 津 貼 眾 多 ; 連 同 資 助 機 構 僱 員 的 薪 津 , 兩 者 已 合 共 佔 去 政 府 七 成 的 經 常 支 出 。而 且 公 務 員 架 構 自 七 十 年 代 初 便 沒 有 徹 底 檢 討 過 , 早 已 臃 腫 不 堪 , 出 現 職 系 繁 多 、 工 種 瑣 碎 等 弊 病 。 現 時 公 務 員 職 系 多 達 400 多 個 , 職 級 過 千 , 單 是 一 隊 洗 街 隊 , 由 二 級 工 人 到 高 級 衛 生 總 監 就 有 11 個 職 系 。 待 遇 優 厚 而 工 作 瑣 碎 , 正 顯 出 公 帑 的 浪 費 。 至 於 被 揭 發 偷 懶 失 職 、 部 門 浪 費 公 帑 之 事 例 , 更 是 並 非 罕 見 。政 府 答 應 檢 討 架 構 及 薪 酬 政 策 由 此 可 知 , 政 府 每 年 龐 大 的 開 支 中 , 有 很 大 部 份 是 不 必 要 的 。 最 近 , 政 府 受 到 連 串 批 評 後 , 終 於 答 應 會 研 究 精 簡 架 構 , 以 及 全 面 檢 討 公 務 員 的 薪 酬 政 策 和 制 度 。 我 希 望 政 府 能 火 速 行 動 , 否 則 公 帑 只 會 愈 加 浪 費 。至 於 財 政 赤 字 , 我 認 為 目 前 即 使 暫 時 出 現 較 大 的 赤 字 , 以 政 府 約 4,000 億 港 元 財 政 儲 備 及 3,000 億 港 元 外 匯 基 金 淨 資 產 , 也 該 可 以 應 付 , 而 且 若 落 實 大 削 開 支 , 也 可 省 卻 一 大 部 份 負 擔 。我 認 為 政 府 還 可 考 慮 進 一 步 動 用 儲 備 , 採 納 立 法 會 八 黨 聯 席 較 早 前 提 出 、 涉 及 250 億 港 元 的 刺 激 經 濟 方 案 , 以 期 令 經 濟 更 快 復 甦 。 我 早 前 約 見 財 政 司 司 長 , 更 提 出 了 分 別 調 低 差 餉 徵 收 率 1% 、 利 得 稅 1% 和 工 商 業 污 水 費 五 成 等 建 議 。 所 謂 積 殼 防 饑 , 儲 備 的 目 的 是 要 預 備 作 危 急 時 之 用 , 而 現 時 就 正 是 動 用 的 時 候 了 。反 對 貿 然 干 擾 營 商 要 令 經 濟 更 快 復 甦 , 有 利 的 營 商 環 境 亦 相 當 重 要 。 上 期 提 及 過 的 《 職 業 安 全 及 健 康 ( 顯 示 屏 幕 設 備 ) 規 例 》 , 已 在 立 法 會 展 開 新 一 輪 討 論 。 會 議 上 , 我 堅 持 保 障 範 圍 只 應 包 括 連 續 使 用 電 腦 四 小 時 或 以 上 的 僱 員 , 而 非 政 府 所 提 的 一 小 時 。 我 也 不 滿 執 法 人 員 無 須 事 先 警 告 便 可 檢 控 企 業 負 責 人 , 並 要 他 自 己 提 出 證 據 抗 辯 。 這 規 例 如 此 苛 刻 , 簡 直 是 干 擾 營 商 , 實 在 有 必 要 重 新 研 究 。另 外 , 政 府 也 曾 就 「 僱 員 補 償 援 助 計 劃 」 入 不 敷 出 的 問 題 諮 詢 議 員 , 建 議 將 整 體 僱 員 補 償 保 險 徵 款 率 , 由 保 險 費 的 5.3% 提 高 至 6.3% 。 我 對 此 堅 決 反 對 , 因 為 此 舉 無 異 於 將 問 題 轉 嫁 至 無 辜 的 僱 主 身 上 , 加 重 他 們 的 負 擔 。 我 反 建 議 政 府 應 透 過 其 他 途 徑 如 注 資 等 來 解 決 問 題 。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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